會計科目及專欄設置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2.“銷項稅額抵減”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3.“已交稅金”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4.“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5.“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6.“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按規(guī)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7.“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8.“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按規(guī)定退回的增值稅額;9.“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fā)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guī)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三、“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七、“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fā)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yè)務。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發(fā)生的增值稅額。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納稅人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上述專欄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外的明細科目。
分錄:(1)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40000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400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000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400000
(2)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3000000
貸:應付股利 3000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000000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3000000
(3)借:資本公積 40000000
貸:股本 40000000
(4)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1420000
貸:本年利潤 31420000
(5)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2000000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2000000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2000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00000
改增值稅后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增值稅是價外稅)
取得貨物或勞務的時候
借:庫存商品/主營業(yè)務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遞減的銷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小規(guī)模納稅人進項稅不得抵扣
借:庫存商品/主營業(yè)務成本;貸:應付賬款
當然具體還是要看你是什么行業(yè)。
營改增屬于稅法變更,而不是會計政策的范疇,所以營改增既不屬于會計政策變更也不屬于會計估計變更?!镀髽I(yè)會計準則》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的判別及其賬務處理作出了明確規(guī)范。
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yè)對相同的交易或事項由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改用另一會計政策的行為;會計估計變更是指企業(yè)對其結果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為基礎作出不同于過去條件下的判斷。隨著經濟環(huán)境和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原有會計政策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時,就可能發(fā)生會計政策變更;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計估計也有可能需要進行變更。
2016年7月4日,財政部為進一步規(guī)范增值稅會計處理,促進《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貫徹落實,起草并發(fā)布了關于征求《關于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我們就其中主要的變化點進行總結如下:
1、增設4個二級科目
應交稅費二級科目增置了“預繳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
預繳增值稅
核算內容:
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等,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設置目的:
方便日后直接查詢預繳增值稅稅款。
待抵扣進項稅額
核算內容:
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以后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設置目的:
方便日后直接查詢分次抵扣進項稅額第13個月應結轉的進項稅額。
待認證進項稅額
核算內容:
一般納稅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或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貨物等已入賬,但由于尚未收到相關增值稅扣稅憑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設置目的:
該科目可較完善地核算企業(yè)涉及未抵扣進項稅而對應的負債。
待轉銷項稅額
核算內容: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設置目的:
該明細科目主要核算滿足會計上確認收入條件但不滿足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的情況。
2、增設2個三級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三級科目增置了“銷項稅額抵減”、“簡易計稅”明細科目。
銷項稅額抵減
核算內容:
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通過此科目核算。
簡易計稅
核算內容:
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應交納的增值稅額。常見于房地產業(yè)、建筑業(yè)的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時,應通過此科目核算。
但由于簡易計稅方法不能抵扣進項稅,所以本明細科目必須單獨核算,但筆者覺得該明細科目設置成應交稅費二級科目可能會更實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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