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實物黃金和紙黃金的會計處理方法是不同的。
實物黃金
如果是銀行業(yè),計入1441貴金屬科目,如果是非銀行的企業(yè),計入存貨,
存貨的定義是
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黃金
貸:銀行存款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紙黃金:
存出保證金等
借: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貸:銀行存款
視管理層持有的意圖不同分為短期持有和長期持有。
如果是短期持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短期內意圖不會改變。
借: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電子化交易
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貸:投資收益(如果低于成本價的話,投資收益可能在借方)
擴展資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二、企業(yè)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其他貨幣資金
購買實物黃金和紙黃金的會計處理方法是不同的。
實物黃金 如果是銀行業(yè),計入1441貴金屬科目,如果是非銀行的企業(yè),計入存貨, 存貨的定義是 購入時: 借:庫存商品——黃金 貸:銀行存款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紙黃金: 存出保證金等 借: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貸:銀行存款 視管理層持有的意圖不同分為短期持有和長期持有。 如果是短期持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現貨電子化交易 如果是打算長期持有,短期內意圖不會改變。
借:長期投資——其他長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貴金屬電子化交易。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用到的會計科目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如果是保本理財類的銀行理財產品,3個月以內到期的,放在其他貨幣資金。其他銀行理財產品,3個月以上到期的,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
買入時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到期贖回收,根據收益情況做賬務處理:
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
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擴展資料: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特點:
1、企業(yè)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新會計準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金融)持有的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企業(yè)(金融)為上市交易而持有的貴金屬,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二、本科目可按貴金屬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貴金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買的貴金屬,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出售的貴金屬,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按其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持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
根據現行規(guī)定,企業(yè)如果適用新會計準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yè)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兩年的利息 1000*4%*2=80元 其中2為時間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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