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發(fā)工資會計分錄包括如下幾條:
一、A公司會計分錄
1、發(fā)放工資時
借:其他應收款-B公司 20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
其他應付(收)款--社保 10
其他應付(收)款--公積金 10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40
2、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5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
3、收到B公司打款時
借:銀行存款 20
貸:其他應收款-B公司 20
二、B公司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
其他應付款-A公司 20
3、打款給B公司時
借:其他應付款- A公司 20
貸:銀行存款 20
關于代墊付工資,會計分錄為借:應收賬款 貸:現金;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貸:主營業(yè)務收入貸:應收賬款。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yè)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 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一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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