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從事導游工作的人員在通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后,須在一家旅行社實習期滿至少3個月以上,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在導游公司登記,由旅行社或導游公司對申請人的品行和業(yè)務能力進行考評并作出結論。
申請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門申報: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按《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guī)定,自收到申請領取導游證的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頒發(fā)導游證,發(fā)現有《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的情形,不予頒發(fā)導游證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旅游行政部門頒發(fā)導游證,是現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種法律制度,是準予申請領取導游證人員從事導游活動的具體行政行為。該行為直接決定了申請人能否從事導游職業(yè),直接影響著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guī)定表達了三層含義:
(1)旅游行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領人,必須在收到申請人領取導游證的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頒發(fā)導游證。這是一條強制性規(guī)定,這表明,旅游行政部門對符合發(fā)證條件的申請人必須頒發(fā)導游證,不允許存在“可以不予頒發(fā)”的情形。
(2)對符合申領條件逾期不予頒發(fā)或答復,使申領人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tài),這是旅游行政部門的一種不作為的失職表現,申領人可依照《行政復議法》向上一級旅游行政部門申請復議,或者依據《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不符合頒證條件的情形,僅限于《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旅游行政部門只有在上述四種情形之一出現時,才可以決定不予頒發(fā)導游證,同時,對不予頒發(fā)導游證的,旅游行政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領人。
頒發(fā)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部門,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樣式規(guī)格,由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即有權規(guī)定樣式規(guī)格并統(tǒng)一制作,也可以統(tǒng)一規(guī)定樣式規(guī)格,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分別制作和頒發(fā)。
從發(fā)證之日起計算。持證人在有效期滿后繼續(xù)從事導游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持即將到期的導游證、導游資格(等級)證書和申請導游證登記表(一式兩份,須注明"到期換發(fā)"),向發(fā)證機關申請換發(fā)。導游證書簡稱“導游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
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只是成為導游人員的第一步,要真正從事導游職業(yè),還要依法取得導游證。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遵守旅游職業(yè)道德、年滿18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具有高中、中?;蛞陨蠈W歷。
3、具有適應導游所需要的基礎知識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1、首先必需參加導游考試,考試合格后會拿到導游資格證,資格證與導游證不一樣的??嫉綄в钨Y格證以后,然后把導游資格證掛靠到導管中心或者旅行社,或者旅游局,掛靠的時候要交一定數額的錢,然后就可以拿到導游證,拿到導游證以后每年都要參加一次年檢,年檢的時候還要交錢的。
2、導游證書簡稱"導游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只是成為導游人員的第一步,要真正從事導游職業(yè),還要依法取得導游證。
3、可以到旅游培訓中心參加導游培訓,經培訓合格者,允許實習帶團。實習期間,還需繼續(xù)學習,具備條件參加明年全省導游資格考試。
4、也可以辦臨時導游證,是指具有特定語種語言能力的人員,雖未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請其臨時從事導游活動,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申請領取的導游證。
導游證報考流程:
1、登錄全國導游證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
2、填寫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3、上傳電子版身份證、健康證、畢業(yè)證和三張證件照;
4、點擊提交后顯示報名成功。
導游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學歷;
3、身體健康;
4、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導游資格證書簡稱“導游證”,通過國家導游資格證考試后方可取得,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
取得旅行社臨時導游資格證,只是成為導游人員的第一步;要真正從事導游職業(yè),還要依法取得國家導游證。
導游證是導游人員從業(yè)行為能力的證明文件,是表明導游人員身份的外在標識,它是國家準許從事導游工作的證件。
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文學院的旅游管理專業(yè)的同學可以考取導游證,其余有業(yè)余愛好的同學也可以報考。
2016年1月,國家旅游局通知,導游資格證終身有效,導游證全國通用。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科目包括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導游業(yè)務、全國導游基礎知識、地方導游基礎知識、導游服務能力。
導游證是國家準許從事導游工作的證件,也是導游人員執(zhí)業(yè)的必備條件,要求導游人員執(zhí)業(yè)必須具有導游證,是為了保證導游服務質量和便于旅游行政管理人員監(jiān)督檢查。因此,《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p>
《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的,經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導游服務公司登記,方可持所訂立的勞動合同或者登記證明材料,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申領導游證?!?/p>
平時考的就是國家導游人員資格證,掛牌后就叫初級導游證。省里面的導游證一般是針對地方語種的導游,一般有效時間是3個月的一種臨時導游證。地方導游證是什么東西我就不知道了,像講解員之類的都是地方特聘的,有正規(guī)導游,也有業(yè)務人員?! ∈в巫C和國家導游證其實是沒有區(qū)別的,都是國家旅游局頒發(fā)的。我們之前看到的各省級導游證考試,知識根據每個省的風景省情不同而由每個省組織考試,最后拿到的證書是由省旅游局頒發(fā)的但是證書都是全國通用的,只是在后期工作中,只能在你所報考的省參加帶團工作,如果想去其他的省份必須要經過該省的測試,通過之后即可。
導游考試通過之后,考生攜帶導游資格證、照片和身份證去當地的導游服務中心或者掛靠在旅行社(準備的資料不一樣),資料交齊后大概也要半個月的時間能拿到IC卡(導游證)?! в巫C書簡稱“導游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只是成為導游人員的第一步,要真正從事導游職業(yè),還要依法取得導游證?! в巫C是導游人員從業(yè)行為能力的證明文件,是表明導游人員身份的外在標識,它是國家準許從事導游工作的證件。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文學院的旅游管理專業(yè)的同學可以考取導游證,其余有業(yè)余愛好的同學也可以報考。 導游證可分為正式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兩種。導游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臨時導游證的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此外,導游證有效期滿后,可以申請辦理換發(fā)導游證手續(xù),而臨時導游證有效期限屆滿后,不得延期,如需繼續(xù)聘請,則必須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門申請領取。
報名條件與要求:
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yè)學校或者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荚噧热荩?/p>
一、導游綜合知識:
為筆試,主要內容為:
(1)【旅游方針政策與法規(guī)及每年的時事政治】
(2)【導游業(yè)務】(含旅游案例分析)
(3)【全國導游基礎知識】和【地方導游基礎】
(4)【漢語言文學基礎】(北京與湖南的考生須考)
(5)【導游外語】(外語類考生須考,國語類考生不用考)
二、導游服務能力:
為現場考試,即口試,主要內容為:
(1)【導游講解能力】
(2)【導游規(guī)范服務能力】
(3)【導游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
外語類考生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導游服務能力"一科考試,并加試口譯(中譯外和外譯中)。
報名與考試時間:
由各省結合自身情況自定。報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試一般在10月至12月間,象廣東省去年就考了倆次,所以考生要向當地旅游局問清楚報名和考試的時間。
擴展資料:
導游證書簡稱“導游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游注冊、能夠從事導游活動的法定證件。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只是成為導游人員的第一步,要真正從事導游職業(yè),還要依法取得導游證。
導游證是導游人員從業(yè)行為能力的證明文件,是表明導游人員身份的外在標識,它是國家準許從事導游工作的證件。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文學院的旅游管理專業(yè)的同學可以考取導游證,其余有業(yè)余愛好的同學也可以報考。
導游證可分為正式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兩種。正式導游證(即簡稱“導游證”)的有效期限為終身有效,臨時導游證的有效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此外,臨時導游證有效期限屆滿后,不得延期,如需繼續(xù)聘請,則必須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門申請領取。
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導游證可分為正式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兩種:
(1)正式導游證,亦即導游證。它是指參加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并合格,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經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在導游服務公司登記??梢允锹眯猩绲恼絾T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員。但是,持有正式導游證的人員,都必須是經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并合格,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
(2)臨時導游證。所謂臨時導游證,是指具有特定語種語言能力的人員,雖未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請其臨時從事導游活動,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申請領取的導游證。由此可見,領取臨時導游證的條件一是具有某種特定語種語言能力;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請其臨時從事導游活動。
準備從事導游工作的人員在通過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后,須在一家旅行社實習期滿至少3個月以上,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在導游公司登記,由旅行社或導游公司對申請人的品行和業(yè)務能力進行考評并作出結論。
申請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門申報: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按《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guī)定,自收到申請領取導游證的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頒發(fā)導游證,發(fā)現有《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的情形,不予頒發(fā)導游證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旅游行政部門頒發(fā)導游證,是現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種法律制度,是準予申請領取導游證人員從事導游活動的具體行政行為。該行為直接決定了申請人能否從事導游職業(yè),直接影響著他們的合法權益。因此,《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六條的規(guī)定表達了三層含義:
(1)旅游行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領人,必須在收到申請人領取導游證的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頒發(fā)導游證。這是一條強制性規(guī)定,這表明,旅游行政部門對符合發(fā)證條件的申請人必須頒發(fā)導游證,不允許存在“可以不予頒發(fā)”的情形。
(2)對符合申領條件逾期不予頒發(fā)或答復,使申領人處于一種不確定狀態(tài),這是旅游行政部門的一種不作為的失職表現,申領人可依照《行政復議法》向上一級旅游行政部門申請復議,或者依據《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不符合頒證條件的情形,僅限于《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旅游行政部門只有在上述四種情形之一出現時,才可以決定不予頒發(fā)導游證,同時,對不予頒發(fā)導游證的,旅游行政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領人。
頒發(fā)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部門,是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樣式規(guī)格,由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國務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即有權規(guī)定樣式規(guī)格并統(tǒng)一制作,也可以統(tǒng)一規(guī)定樣式規(guī)格,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分別制作和頒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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