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公務員公安基礎知識|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和宗旨
【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和宗旨】
1、公安機關的建立與發(fā)展
2、警察本質特征:
第一,鮮明的階級性。第二,手段的特殊性。第三,廣泛的社會性。
3、我國人民公安機關的建立與發(fā)展
4、公安機關的性質
公安機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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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5、公安機關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
(一)公安機關的基本任務:
(1)維護國家安全;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
(3)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4)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合法財產;
(5)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二)公安機關的職責——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責任性。
(三)公安機關的權力——法定性、國家意志性、強制性、專屬性、
單向性。
(四)公安機關治安行政管理權
(五)公安機關刑事司法權 (六)公安工作的一些基本問題
公務員之路,從華圖起步。
一、2018年國家公務員招考公告暫時還未發(fā)布,根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中國銀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yè)職位的人員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
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包括職業(yè)素質、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一)職業(yè)素質。
主要測查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必備的政治素質(政治敏銳性、政治鑒別力)、職業(yè)道德(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二)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有關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及執(zhí)法依據、公安基礎知識。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況,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妥善協(xié)調或處理問題的能力。
包括群眾工作能力、行政管理與服務能力、信息運用能力、接處警能力以及應急處理能力。
答題的技巧和注意要點《公安基礎知識》雖然對于考生來說存在著很多挑戰(zhàn),但是取得高分并不是沒有可能的。
要想獲得《公安基礎知識》考試的高分,廣大考生必須從復習階段就打下良好的基礎。另外,到了考場上,考生無論是在心理上還是答題戰(zhàn)術上,也都要準備得完備才會取得好的考試成績。
下面是獲取高分的幾點對策。 1.切忌看題走馬觀花,一定要仔細審題。
《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對考生來說雖然是一個挑戰(zhàn),但并非命題者在故意刁難考生,一定要讓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答不完題,而是考查考生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在考試過程中,考生一定要認真審題,看清楚“是”和“不是”,“和”與“或”等字眼,并根據題目要求選擇答案。
2.切忌在分值小的題目上花太多時間,要前后照應。這是考場大忌,千萬不要任由自己的性子來。
考試時間是考生在考試前必須進行統(tǒng)籌安排的問題,如果絲毫沒有計劃和安排,在考試中就會遇到因時間緊、答不完題而造成心慌意亂的情況。因此,在考試過程中,考生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對答題的先后順序和每一題大概所需的時間作出預先的時間分配,如果超過了這一時間卻無法很快做出答案,那么,考生應當很快轉向下一道試題,顧全考試大局。
一、考試方式
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并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題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無效。
三、考試內容
主要是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掌握的知識和能力要素,包括職業(yè)素質、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yè)素質。主要測查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必備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
1、政治素質
(1)政治敏銳性
(2)政治鑒別力
2、職業(yè)道德
(1)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
(2)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工作有關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法律基礎知識及執(zhí)法依據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2)法學基礎理論
(3)憲法基礎知識
(4)人民警察法基礎知識
(5)行政執(zhí)法主要依據
(6)刑事執(zhí)法主要依據
2、公安基礎知識
(1)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與組織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路線、方針、政策及歷史沿革
(3)公安隊伍建設
(4)公安執(zhí)法監(jiān)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工作中把握情況,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妥善協(xié)調或處理問題的能力。
1、群眾工作能力
(1)宣傳教育
(2)溝通協(xié)調
(3)組織動員
(4)服務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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