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礎形成性作業(yè)是書本《法律基礎知識》上的作業(yè)內容。
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根據《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課程教學大綱(試行)》中的《法律基礎知識教學大綱(試行)》組織專家學者編寫了本教材。 全書共分為緒論、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訴訟法和勞動法等章節(jié)。
突出了能力培養(yǎng)的教學目的,每章一練能夠幫助學生鞏固基礎知識。書中配有知識庫和小錦囊等,形式新穎,生動活潑,具有實用性和指導性的特點。
本書不僅適合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德育課教學使用,也可以作為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者以及關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參考書。
刑法學2形成性考核冊答案2009-11-28 16:30作業(yè)1 一、王某爆炸案 1、王某構成爆炸罪。
王某為了殺害劉某,實施爆炸,造成1死亡3傷,其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而構成 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 王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為本已構成犯罪,但由于該行為與爆炸行為之間具有牽連關 系,依照處理牽連犯的原則,應依照爆炸罪處罰而不實行數(shù)罪并罰。
2、根據刑法第115條規(guī)定,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3、此前實施的故意傷害罪,因情節(jié)輕微,又有自首情節(jié),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二、謝某交通肇事案 1、謝某構成交通肇事罪。 謝某為搶道,實施了超車的行為,主觀上出自故意,以致12人被撞倒亂倒受傷,并 與120路車發(fā)生碰撞,造成9人受傷。
2、根據刑法第133條規(guī)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作業(yè)2 一、胡某信用卡詐騙案 1、胡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客觀上實施了偽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主觀上出自故意,因 而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胡某偽造公民身份證的目的是為了實施信用卡詐騙,但由于其利用信用卡進行詐 騙,騙取財物的數(shù)額沒有達到法定的數(shù)額,因而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根據刑法第195條規(guī)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 金。
3、之前觸犯的故意傷害罪,構成累犯,應從重處罰。 二、趙某綁架案 1、不構成盜竊槍支罪,因未滿16周歲,不符合該罪的犯罪主體要件; 2、構成綁架罪,為主犯,根據刑法239條規(guī)定,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 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3、構成故意殺人罪。趙某在妨害公務行為過程中致人死亡,符合想象競合犯特征,應 按照從一重罪處斷原則,以故意殺人罪認定處理,根據刑法第232條規(guī)定,應判處死 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對趙某應以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數(shù)罪并罰。 作業(yè)3 一、韓某等共同敲詐勒索罪 1、韓某等三人構成敲詐勒索共同犯罪,韓某為主犯,應按照刑法第274條認定處 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在《關于敲詐勒索罪數(shù)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guī)定,本案數(shù)額 巨大,主犯韓某應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據刑法第27條規(guī)定,王某為從犯,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且又有自首情 節(jié),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3、黃某為從犯,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二、胡某案 1、構成制作、復制、出版、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前走私淫穢物品行為與其構成牽連 犯關系,按從一重處原則,應按制作、復制、出版、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認定處 罰。
對于在網絡上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是為促銷廣告宣傳手段,也為牟利目的,根 據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lián)網、移動通信終 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應認定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犯罪行為。 2、依據刑法第363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本案情節(jié)嚴重,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無期徒刑,并罰金或沒收財產。
3、對詐騙罪所判處的刑罰,緩刑期滿不必再執(zhí)行,也不構成累犯。 作業(yè)4 一、陳某受賄案 1、陳某犯受賄罪,根據刑法第385條之規(guī)定,應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 刑,可并處沒收財產。
構成濫用職權罪,徇私弊,情節(jié)嚴重,根據刑法第397條之規(guī)定,應判處5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 對陳某應以受賄罪與濫用職權罪數(shù)罪并罰。
2、朱某構成受賄罪,為斡旋受賄行為,根據刑法第385條規(guī)定,應判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朱某又構成介紹賄賂罪,根據刑法第392條之規(guī)定,應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對朱某應以受賄罪和介紹賄罪數(shù)罪并罰。 3、方某所在的公司構成單位行賄罪和走私普貨物、物品罪,方某作為直接負責主管人 員,應以兩罪數(shù)罪并罰。
根據刑法第393條規(guī)定,犯單位行賄罪,應判處5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拘役;根據刑法第153條規(guī)定,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判 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許某受賄案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 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非法利益,也以受賄罪論處。
本案中,許某主觀上出自故意,客觀上非法收受了別人的財物,總值人民幣16萬余 元,并通過市委組織部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構成 受賄罪。有關部門應責令許某退回財物,并按適當程序,取消3位請托人提升的職 務,同時給予許某行政處分。
$ 根據刑法第385條規(guī)定,應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 徒刑。 2、許某的同居行為構成重婚罪。
根據刑法第258條規(guī)定,應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 3、對許某應以受賄罪和重婚罪數(shù)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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