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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礎知識》是各省市公安機關考試錄用人民警察(招警考試)的理想參考教材。作為維護國家、社會、公民和公共安全的武裝力量,人民警察的招考在各省市公務員考試聘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各省市公務員招考職位中有很多職位是屬于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的考試作為公務員的考試重要組成部分,兩者考試的公共科目基本一致;但是警察職位有其特殊性,所以招考中必須組織一門專業(yè)考試,即《公安基礎知識》科目考試。更多報名及考試相關信息請您登錄內蒙古中公教育網查看/?wt.mc_id=bd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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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yè)素養(yǎng)、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yè)素養(yǎng)。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紀律的認知水平。
1. 政治素質
(1)政治立場與忠誠度
(2)政治敏銳性與鑒別力
2. 職業(yè)道德和紀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
(2)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
(3)人民警察職業(yè)紀律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1. 法律基礎知識及執(zhí)法依據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2)法學基礎理論
(3)憲法基礎知識
(4)民法基礎知識
(5)人民警察法基礎知識
(6)行政執(zhí)法基礎知識
(7)刑事執(zhí)法基礎知識
2. 公安基礎知識
(1)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職能、職權與組織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路線、方針、政策及公安歷史沿革
(3)公安隊伍建設
(4)公安執(zhí)法監(jiān)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zhí)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guī)范執(zhí)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1. 群眾工作能力
(1)宣傳教育
(2)溝通協調
(3)組織動員
(4)服務群眾
2. 行政管理能力
(1)調查研究
(2)糾紛化解
(3)風險識別
(4)風險防范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應用
4. 實務工作能力
(1)巡邏
(2)接警與處警
(3)安全檢查
(4)安全保護
5. 應急處理能力
(1)事態(tài)研判
(2)信息上報
(3)合理處置
(4)善后恢復
公安機關組織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試卷成績*55%+申論試卷成績*45%)*40%+公安基礎知識考試成績*20%+面試成績成績*40%。
公務員考試是要算總成績的,行測、申論、公安基礎知識都是100分的總分,但是算總成績的話,各占的比例不同,相對來說,公安基礎知識考試的所占比例較低。
拓展資料: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內容
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招警專業(yè)科目考試》,主要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掌握的知識和能力要素,包括職業(yè)素質、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1、公安職業(yè)素質;
2、公安基礎知識;
3、公安需要具備的基本能力。
參考資料:中國人事考試網2018年度統一公開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公告
1、(以廣西為例)一般公安機關類崗位都需要進行專業(yè)科目。大家可以在公務員招錄職位表中找到【是否進行專業(yè)考試】的選項,如果標注【是】就需要進行專業(yè)科目考試。根據公告原文:
2、報考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的人員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專業(yè)科目筆試。公安機關執(zhí)法勤務類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考試范圍詳見《2018年度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
2018廣西公務員考試:什么情況下需要考專業(yè)科目?
提醒:專業(yè)科目考試不 等于公安基礎知識,專業(yè)科目考試包含公安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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