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根據砌體結構體系
砌體類(lèi)型結構或構件的受力或穩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構造要求,在墻體中的規定部位設置現澆混凝土構造柱;
2)對于大開(kāi)間荷載較大或層高較高以及層數大于等于8層的砌體結構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設置構造柱:
(copy1)墻體的兩端,
(2)較大洞口的兩側,
(3)房屋縱橫墻交界處,
(4)構造柱的間距,當按組合墻考慮構造柱受力時(shí),或考慮構造柱提高墻體的穩定性時(shí),其間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況不宜大于墻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關(guān)的規范執行,
(5)構造柱應與圈梁有可靠的連接;
3)下列情況宜設構造柱:
(1)受力或穩定性不足的小墻垛,
(2)跨度較大的梁下墻體的厚度受限制時(shí),于梁下設置,
(3)墻體的高厚比較大如自承重墻或風(fēng)荷載較大時(shí),可在墻的適當部位設置構造柱,以形成帶壁柱的墻體滿(mǎn)足高厚比和承載力的要求,此時(shí)構造柱的間距不宜大于4M,構造柱沿高度橫向支點(diǎn)的距離與此同zhidao時(shí)與構造柱截面寬度之比不宜大于30,構造柱的配筋應滿(mǎn)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構造柱是保證墻體的穩定,和梁沒(méi)有太大關(guān)系。
為了加強墻體的穩定性,在地震設防地區除了限制房 屋的總高度和橫墻間距、規定砂漿強度等級、設置圈梁之外,必 要時(shí)可在墻中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
構造柱必須與墻體和 圈梁緊密連接,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可以不單獨設置基礎,但應 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鋪固于淺于500mm的基礎圈梁內。 構造柱的截面不應小于240mm x 180mm,縱向鋼筋的直徑和箍 筋的間距應根據設防烈度選定,在柱的上下端箍筋宜適當加 密,房屋四角的構造柱可適當加大截面及配筋。
構造柱與墻體 連接處宜炮成馬牙槎,并應沿墻高每隔500mm設26拉結鋼筋,每邊伸入墻內不宜小于1m。
構造柱的施工順序如下:綁扎鋼筋—砌磚墻(放水平拉結筋)—支模板—澆筑混凝 土—拆除模板。
1) 在砌第一皮馬牙槎時(shí)應先退后進(jìn),以保證柱腳為大斷 面。當馬牙槎的齒深為120mm時(shí),其上口可采用第一皮進(jìn) 60mm,第二皮進(jìn)120mm的方法,以保證上角密實(shí)。
3) 兩側模板應與墻面嚴密貼緊,支撐(欄桿)牢靠;縫 隙要堵塞好,以防漏漿。4) 在支模前要對構造柱位置內的砂漿及雜物清理干凈。
為了便于清掃,支模時(shí)可在底部留出清掃口。對獨立構造柱模 板要加穩定支撐。
5) 澆筑混凝土時(shí),應注意振動(dòng)棒不要直接碰到磚墻,嚴 禁通過(guò)磚墻傳震。
1)應根據砌體結構體系。
砌體類(lèi)型。結構或構件的受力或穩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構造要求,在墻體中的規定部位設置現澆混凝土構造柱(環(huán)球網(wǎng)校結構工程師頻道提供構造柱復習資料); 2)對于大開(kāi)間荷載較大或層高較高以及層數大于等于8層的砌體結構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設置構造柱: (1)墻體的兩端; (2)較大洞口的兩側; (3)房屋縱橫墻交界處; (4)構造柱的間距,當按組合墻考慮構造柱受力時(shí),或考慮構造柱提高墻體的穩定性時(shí),其間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況不宜大于墻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關(guān)的規范執行; (5)構造柱應與圈梁有可靠的連接; 3)下列情況宜設構造柱: (1)受力或穩定性不足的小墻垛; (2)跨度較大的梁下墻體的厚度受限制時(shí),于梁下設置; (3)墻體的高厚比較大如自承重墻或風(fēng)荷載較大時(shí),可在墻的適當部位設置構造柱,以形成帶壁柱的墻體滿(mǎn)足高厚比和承載力的要求,此時(shí)構造柱的間距不宜大于4M,構造柱沿高度橫向支點(diǎn)的距離與此同時(shí)與構造柱截面寬度之比不宜大于30,構造柱的配筋應滿(mǎn)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1、構造柱能夠提高砌體的受剪承載力10%~30%左右,提高幅度與墻體高寬比、豎向壓力和開(kāi)洞情況有關(guān); 2、構造柱主要是對砌體起約束作用,使之有較高的變形能力; 3、構造柱應當設置在震害較重、連接構造比較薄弱和易于應力集中的部位。 由于鋼筋混凝土構造柱的作用主要在于對墻體的約束,構造上的截面不必很大,但需與各層縱橫墻的圈梁或現澆板連接,才能發(fā)揮作用。
為保證鋼筋混凝土的構造柱的施工質(zhì)量,構造柱需有外露面。一般利用馬牙茬外露即可。
一、灰砂磚房屋應按表4.3.1的規定設置鋼筋混凝土灰砂磚房屋構造柱、構造框架。 設置要求見(jiàn)表4.3.1構造柱或構造框架。
二、構造柱和圈梁的截面尺寸和其他構造措施應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的有關(guān)規定采用。
三、構造框架中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房屋基礎為混凝土條形基礎時(shí),柱必須從基礎開(kāi)始 (圖4.3.3-1);當基礎為磚或毛石基礎時(shí),柱必須從室外地坪以下0.5m開(kāi)始,且應設置縱、橫墻拉通的地圈梁(圖4.3.3-2)。
2、構造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應小于240mm*240mm,縱向鋼筋不宜小于4Φ14,箍筋不應小于Φ6,間距不應大于200mm,房屋外墻陽(yáng)角的構造框架柱可適當加大截面和配筋。
3、其他構造措施應符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的有關(guān)規定。 注:α≥1/6層高且大于等于450mm。
四、構造框架中的圈梁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表4.3.1設置構造框架的結構,必須在房屋的每個(gè)樓層設置圈梁,H沿房屋的縱橫墻拉通,屋蓋處必須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圈梁。
2、圈梁的截面尺寸不應小于240mm*180mm,圈梁的主筋不應小于4Φ6,箍筋不應小于直徑6,間距不應大于200mm。
3、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樓蓋時(shí),應利用伸入縱橫墻的板帶形成圈梁,其截面及配筋同本條二的規定。
4、圈梁的其他構造措施應符合《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的有關(guān)規定。
五 、構造框架中柱和圈梁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柱與圈梁相交的節點(diǎn)應加密柱的箍筋,加密范圍在圈梁上下不小于1/6層高和450mm,加密部分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
2、柱和圈梁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柱內鋼筋在頂層應錨入圈梁,圈梁的鋼筋在穿過(guò)柱或錨入柱內,柱和圈梁鋼筋的錨入長(cháng)度不應小于35d和500mm(圖4.3.5-1、圖4.3.5-2),鋼筋錨入長(cháng)度范圍內的箍筋間距不應大于100mm。 注:圖中α≥1/6層高且大于等于4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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