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會計核算暫行辦法》規(guī)定: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對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預算單位根據(jù)財政國庫支付執(zhí)行機構委托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原始憑證(“工資”支出憑代發(fā)工資銀行蓋章轉回的工資發(fā)放明細表)入賬,會計分錄為: 事業(yè)單位: 借:事業(yè)支出、材料等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如果財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構成新增固定資產的,應同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
行政單位: 借:經(jīng)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撥入經(jīng)費──財政直接支付 如果財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構成新增固定資產的,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賬,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希望對你有用和幫到你。
預算會計科目是以預算管理為中心的宏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和管理手段,是反映和監(jiān)督中央和地方政府預算以及行政事業(yè)單位收支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會計體系。
預算會計科目總共設置了有34個,其中資產類11個,負債類4個,凈資產類5個,收入類7個,支出類7個。具體為:1、資產類: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財政零余額賬戶款、有價證券、在途款、暫付款、與下級往來、預撥經(jīng)費、基建撥款、財政周轉金放款、借出財政周轉金、待處理財政周轉金;2、負債類:暫存款、與上級往來、已結報支出、借入款、借入財政周轉金;3、凈資產類:預算結余、基金預算結余、專用基金結余、預算周轉金、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結余、財政周轉基金;4、收入類:一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收入、專用基金收入、補助收入、上解收入、調入資金、財政周轉金收入;5、支出類:一般預算支出、基金預算支出、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支出、專用基金支出、補助支出、上解支出、調出資金、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調出資金、財政周轉金支出。
收到上級撥付的民政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款
-就業(yè)款
支付給受益對象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款
-就業(yè)款
貸:銀行存款
或者是行從銀行提取出來,再支付現(xiàn)金,分錄只是多出了一個從銀行提取現(xiàn)金的分錄過程。
你們這種情況,我不是非常清楚,所以不敢給你肯定的回答,不過,根據(jù)你所描述的,我還想問你一個問題,就是民政所的帳戶是否可以做為往來帳戶用,如果可以的話,你的說法是能實現(xiàn)的。
1、收到同級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和所附“繳款書”列報當日解繳入庫的一般預算收入為400000元,基金預算收入為200000元。
借:國庫存款——一般預算存款400000 ——基金預算存款200000 貸:一般預算收入400000 基金預算收入200000 2、撥給廣播電視局本月經(jīng)費1000000元。 借:一般預算支出1000000 貸:國庫存款1000000 3、基建財務管理部門報來的基建支出月報列示當月支出數(shù)為600000元,結轉預算支出。
借:一般預算支出600000 貸:基金撥款600000 4、撥給市水利局明年防洪抗旱經(jīng)費500000元。 借:預撥經(jīng)費500000 貸:國庫存款500000 5、12月31日,市財政局從基金預算結余中調出地方稅費附加1600000元以平衡預算。
借:調出資金1600000 貸:國庫存款——基金預算存款1600000 借:國庫存款——一般預算存款1600000 貸:調入資金1600000 6、年終結算尚欠所屬甲縣財政預算補助款300000元。 借:補助支出——一般預算補助30000 貸:與下級往來——甲縣300000 7、年終結算欠省財政應解未解款計40000元。
借:上解支出40000 貸:與上級往來40000 8、向市財政局借款14000元,款項存入銀行。 借:國庫存款14000 貸:與上級往來14000 9、上述款項轉為對本級的補助。
借:與上級往來14000 貸:補助收入14000 10、年終,將撥入的經(jīng)常性經(jīng)費3500元轉入結余。 借:撥入經(jīng)費3500 貸:結余3500。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通知 財預字[1997]287號 后的附件: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由于字數(shù)限制,我選擇一部分,網(wǎng)絡可以搜索到: 會計科目表 序號 編碼 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國庫存款 2 102 其他財政存款 3 104 有價證券 4 105 在途款 5 111 暫付款 6 112 與下級往來 7 121 預撥經(jīng)費 8 122 基建撥款 9 131 財政周轉金放款 10 132 借出財政周轉金 11 133 待處理財政周轉金 二、負債類 12 211 暫存款 13 212 與上級往來 14 222 借入款 15 223 借入財政周轉金 三、凈資產類 16 301 預算結余 17 305 基金預算結余 18 307 專用基金結余 19 321 預算周轉金 20 322 財政周轉基金 四、收入類 21 401 一般預算收入 22 405 基金預算收入 23 407 專用基金收入 24 411 補助收入 25 412 上解收入 26 414 調入資金 27 425 財政周轉金收入 五、支出類 28 501 一般預算支出 29 505 基金預算支出 30 507 專用基金支出 31 511 補助支出 32 512 上解支出 33 514 調出資金 34 524 財政周轉金支出 第五十六條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 國庫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在國庫的預算資金(含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記國庫存款增加數(shù);貸方,記國庫存款減少數(shù)。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國庫存款的結存數(shù)。
3.總預算會計收到預算收入時,根據(jù)國庫報來的預算收入日報表入賬。收到上級預算補助時,根據(jù)國庫轉來有關結算憑證入賬。
辦理庫款支付時,根據(jù)支付憑證回單入賬。 4.有外幣收支業(yè)務的總預算會計應按外幣的種類設置外幣存款明細賬。
發(fā)生外幣收支業(yè)務時,應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賬,并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年度終了,應將外幣賬戶余額按照期末國家銀行頒布的人民幣外匯匯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期末人民幣余額。
調整后的各種外幣賬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溢列入有關支出科目。 本科目可分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存款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 其他財政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總預算會計未列入“國庫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項財政性存款。包括財政周轉金、未設國庫的鄉(xiāng)(鎮(zhèn))財政在專業(yè)銀行的預算資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財政部指定存入專業(yè)銀行的專用基金存款等。
2.本科目借方,記其他財政存款增加數(shù);貸方,記其他財政存款減少數(shù)。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其他財政存款的實際結存數(shù),其年終余額結轉下年。
3.總預算會計應根據(jù)經(jīng)辦行報來的收入日報表或銀行收款通知入賬。 總預算會計支付其他財政存款時,應根據(jù)有關支付憑證的回單入賬。
4.為便于分類管理,“其他財政存款”總賬科目下應按交存地點和資金性質分設明細賬。 第104號科目 有價證券 1.本科目核算各級政府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用各項財政結余購買有價證券的庫存數(shù)。
2.購入有價證券,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到期兌付有價證券時,其兌付本金部分,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利息收入通過有關收入科目核算。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有價證券的實際庫存數(shù)。 4.本科目應按有價證券種類和資金性質設置明細賬。
第105號科目 在 途 款 1.本科目核算決算清理期和庫款報解整理期內發(fā)生的上下年度收入、支出業(yè)務及需要通過本科目過渡處理的資金數(shù)。 2.決算清理期內收到屬于上年度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一般預算收入”、“補助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收回屬于上年度撥款或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撥經(jīng)費”或“一般預算支出”等科目;沖轉在途款時,借記“國庫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第111號科目 暫 付 款 1.本科目核算各級財政部門借給所屬預算單位或其他單位臨時急需的款項。 2.借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科目;收回或轉作預算支出時,借記“國庫存款”、“其他財政存款”或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年終,原則上應無余額。
4.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及借款單位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12號科目 與下級往來 1.本科目核算與下級財政的往來待結算款項。
2.借給下級財政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體制結算中應由下級財政上交的收入數(shù),借記本科目,貸記“上解收入”科目;借款收回、轉作補助支出或體制結算應補助下級財政數(shù)時,借記“國庫存款”、“補助支出”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下級財政應歸還本級財政的款項;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本級財政欠下級財政的款項。 4.本科目應及時清理結算。
應轉作補助支出的部分,應在當年結清;其他年終未能結清的余額,結轉下年。 5.本科目是往來性質的科目,如發(fā)生貸方余額,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應以負數(shù)反映。
6.本科目應按資金性質和下級財政部門名稱設置明細賬。 第121號科目 預撥經(jīng)費 1.本科目核算財政部門預撥給行政事業(yè)單位、尚未列為預算支出的經(jīng)費。
2.預撥經(jīng)費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國庫存款”科目(未設國庫的鄉(xiāng)(鎮(zhèn))總預算會計,貸記“其他財政存款”。
2014年修訂、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監(jiān)督本級預算的執(zhí)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shù)臎Q定和命令。
第二十四條 ……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政府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作關于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組織本級預算的執(zhí)行;決定本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級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具體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zhí)行;提出本級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具體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
會計是一個以提供財務信息(貨幣信息)為主的經(jīng)濟信息系統(tǒng)。會計按其核算、監(jiān)督的對象及適應范圍劃分,可分為企業(yè)會計(也叫營利性會計)和預算會計(也叫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兩大體系。
預算會計是以預算(政府預算和單位預算)管理為中心,以經(jīng)濟和社會事業(yè)發(fā)展為目的,以預算收支核算為重點,用于核算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屬于分配領域中的各級政府部門、行政單位、非營利組織預算資金運動過程和結果的會計體系。
預算會計是現(xiàn)代會計中與企業(yè)會計相對應的另一分支,是適用于各級政府部門、行政單位和各類非營利組織的會計體系。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不以營利為目的,一般不直接生產物質產品,而是通過各自的業(yè)務(服務)活動,為上層建筑、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
預算會計核算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真實性原則、相關性原則、可比性原則、一貫性原則、及時性原則、重要性原則、明晰性原則、收付實現(xiàn)制和權責發(fā)生制、歷史成本原則、配比原則、專款專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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