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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基礎知識及辨識標準 A。重大危險源基礎知識 我國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將“重大危險源”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B。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標準及方法 ? 辨識標準: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此標準自2001 年4 月1 日實施。 C。
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范圍 ?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 (GB18218-2000)的規(guī)定,以及實際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的類型如下:①儲罐區(qū)(儲罐);②庫區(qū)(庫);③生產場所;④壓力管道;⑤鍋爐;⑥壓力容器;⑦煤礦(井工開采);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⑨尾礦庫。 2。
重大危險源的評價與監(jiān)控 A。重大危險源的評價 風險評價是重大危險源控制的重要內容。
目前,可應用的風險評價方法有數十種,如事故樹分析、危險指數法等。 ? 評價單元的劃分 重大危險源評價以危險單元作為評價對象。
一般把裝置的一個獨立部分稱為單元,并以此來劃分單元。 每個單元都有一定的功能特點,如原料供應區(qū)、反應區(qū)、產品蒸餾區(qū)、吸收或洗滌區(qū)、成品或半成品儲存區(qū)、運輸裝卸區(qū)、催化劑處理區(qū)、副產品處理區(qū)、廢液處理區(qū)、配管橋區(qū)等。
在一個共同廠房內的裝置可以劃分為一個單元;在一個共同堤壩內的全部儲罐也可劃分為一個單元;散設地上的管道不作為獨立的單元處理,但配管橋區(qū)例外。 B。
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 ?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建立重大危險源分級監(jiān)督管理體系,建立重大危險源宏觀監(jiān)控信息網絡,實施重大危險源的宏觀監(jiān)控與管理,最終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和監(jiān)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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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業(yè)事故大體可分兩類:一類是可燃性物質泄漏,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性煙云,遇到火源引起火災或爆炸,或兩者一起發(fā)生;另一類是大量有毒物質的突然泄漏,在大面積內造成死亡、中毒和環(huán)境污染。這些涉及各種化學品的事故,盡管其起因和影響不盡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征。
它們是不受控制的偶然事件,會造成工廠內外大批人員傷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財產損失或環(huán)境損害,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其根源是儲存設施或使用過程中存在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這清楚地說明,造成重大工業(yè)事故的可能性既與化學品的固有性質有關,又與設施中實有危險物質的數量有關。防止重大工業(yè)事故的第一步是辨識或確認高危險性工業(yè)設施(危險源)。
1、概念不同
重大危險源是國際概念,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重要危險源是是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后達到一定的數值后構成的,不是一個正規(guī)概念。
2、分級不同
重大危險源是采用單元內各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中規(guī)定的臨界量比值,經校正系數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為分級指標的。
3、分類不同
重大危險源分為七類。 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qū);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qū),如火藥、彈藥庫,毒性物質庫,易燃、易爆物品庫; 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企業(yè)危險(構)筑物;壓力管道,包括工業(yè)管道、公用管道、長輸管道;鍋爐,包括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壓力容器。
擴展資料:
危險源辨識方法:
(1)按GB/T13861-1992《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進行辨識(其中類型):
物理性危險、化學性危險、生物性危險、生理性危險、心理性危險、人的行為性危險、其他危險、危害因素。
(2)按照GB 6441-1986《企業(yè)職工傷亡分類》進行辨識: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化學性爆炸(瓦斯爆炸、火藥爆炸)、物理性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3)根據國內外同行事故資料及有關工作人員的經驗進行辨識。
(4)引發(fā)事故的四個基本要素:
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環(huán)境的不安全條件管理缺陷。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指標:
單元內存在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規(guī)定的臨界量,即被定為重大危險源。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根據處理危險化學品種類的多少區(qū)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單一品種,則該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即為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總量,若等于或超過相應的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多品種時,則按式(1)計算,若滿足式(1),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q1/Q1+q2/Q2+…+qn/Qn≧1………………………(1)
式中:
q1,q2,…,qn———每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單位為噸(t);
Q1,Q2,…,Qn———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臨界量,單位為噸(t)。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危險源辨識
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重大危險源——廣義上說,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fā)生的危險源就是重大危險源。
我國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安全生產法》解釋為: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安全生產法》第33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jiān)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yè)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你這個問題問的忒大了,辨識還好說,防范就多了去了。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方法和申報參照《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管協調字[2004]56號)。
涉及到危險化學品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方法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9)。
防范不外乎加強管理和進行監(jiān)控、做好防雷防靜電。
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安監(jiān)總局40號令),監(jiān)控參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jiān)控通用技術規(guī)范》(AQ 3035-2010),防雷防靜電參照一般的防雷防靜電規(guī)范就行,例如《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 50057-2010)等。
我能想到的也就這些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序號 危險源 標 準
1 儲罐區(qū) ①有任一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
②多種危險品:q1/Q1+q2/Q2+…+qn/Qn≥1
2 庫區(qū)
3 生產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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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管道 ①長輸管道:有毒.可燃.易爆氣體:P≥1.6Mpa
②公用管道:有毒.可燃.易爆液體:L≥200Km,D≥300mm
③工業(yè)管道:中高壓燃氣公用管道: D≥200mm
5 鍋爐 ①蒸汽鍋爐:P≥2.5Mpa.蒸發(fā)量≥10t/h
②熱水鍋爐:T≥120℃,P≥14Mw
6 壓力容器 ①介質為極毒,高度或中毒危害的三類壓力容器
②易燃介質P≥0.1Mpa且Pv≥100Mpa.m3
7 煤礦
8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9 尾礦庫 V≥100m3,H≥30m
GB18218—2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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