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整改報告
縣紀委、監(jiān)察局:
根據積石山縣財務檢查組對我校財務檢查情況中發(fā)現的問題,針對我校實際,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認真組織學習教育局財務文件,提高認識,結合我校實際,經校務會研究決定,成立了高關初級中學財務整改領導小組。
組長:妥文華(校長) 副組長:羊豪(副校長) 組員: 齊學勇、馬福財、妥文祥、寧得省、馬啟云(會計)。
二、依據制度要求認真進行整改
在整改中,要求財務人員,掌握財務制度,查問題,認真反思,找差距,尋原因。
三、存在問題
2015年094號記賬憑證中,2015年1---12月工會經費應由個人承擔支付,因我校對政策文件情況領會不夠,將工會經費從公務費中支出,違反了財經紀律,現將就此事與總工會協商后,由縣總工會將2015年1---12月份的工會經費退回,并及時入了賬。(附有繳費收據及銀行進賬單)
財務工作是學校工作的基礎,財務工作直接影響著學校的發(fā)展,要辦好學校,首先要用資金來作后遁。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嚴格按省上“雙審”工作要求管理好學校財務。自覺接受上級領導、全校教職工的監(jiān)督。做到“給群眾一個明白,還領導一個清白”。使學校的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的開支合法、合規(guī)、合理,確保學校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的安全,使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發(fā)揮最大的效益。
高關初級中學
2015年10月14日
學校整改報告范文2017-01-19 13:13 | #2樓
2015年11月下旬,懷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評估組對我校創(chuàng)建省級義務教育合格學校進行了督導評估。指出了我校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見。針對整改意見,我校積極向縣教育局反映情況,辦學條件得到了改善。同時,加強了學校管理的責任落實,現將整改情況反饋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部門積極協調。
2015年12月16日,縣為民辦實事考核小組、縣教育局負責人、鎮(zhèn)政府負責人及施工隊責任人在我校進行現場辦公。之后,召開了專題會議,進一步統一了思想,強化了創(chuàng)建合格學校的任務重要性與時間緊迫感,對施工方、縣教育局、鎮(zhèn)政府、學校提出了明確的職責,使創(chuàng)建工作有序進行。
二、設施配備到位,辦學條件達標。
1、標準的250米煤渣環(huán)形跑道及廁所于12月28日前全面完工,投入使用。
2、具有試聽功能的50臺計算機教室、衛(wèi)生室、勞技室、音樂室、美術室、多媒體教室、體育室、圖書室等功能室和生活服務用房已配齊。理化生儀器、體衛(wèi)藝器材等教學的設施配備已到位,并已歸類上柜(架)建帳。
3、食堂餐桌15套(每套坐8人)已安裝,由于寄宿生少,學校無法解決鍋爐供水,由學生帶溫水瓶學校免費供應熱水。
4、投入5萬元,整修并粉飾校園各室門窗。綠化、美化了校園環(huán)境,為師生營造了溫馨的工作及學習生活環(huán)境。
三、學校管理加強,內務建設規(guī)范。
1、配備了兼職的衛(wèi)生員和專職美術教師(楊勁慧:本科學歷、懷化學院美術系畢業(yè))。
2、校園“國土使用證”和校舍“房產證”由縣教育局基建辦統一辦理,存檔。
3、及時更新并建好了校務公開欄,完善了教師繼續(xù)教育和骨干教師培訓計劃及培訓方案,做到細化到人、到學科,落實了預算經費。
4、教導處制定了專門的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方案及校本培訓方案,公開課、比武課、示范課要實施集體備課制度。
5、重新審訂學校課程總表,嚴格按省頒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保證學生各方面素質得到鍛煉。
總之,我們通過對前面工作的不足及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認為達到了《湖南省義務教育合格學校驗收標準》,特請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對我校創(chuàng)建工作進行專項復查。
新晃縣魚市中學
學校經費自查報告2017-01-19 13:16 | #3樓
為保證我校教育、教學與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轉,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將上級撥付的學生營養(yǎng)餐經費分分毫毫都用在學生營養(yǎng)餐上,不貪墨、不挪用,認真做到勤儉辦學的方針,根據縣教育局關于《關于對2015年春季學期教育收費等有關工作開展自查自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本著從學校發(fā)展出發(fā),將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保證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的開支,使學校的各項工作正常運轉,促進學校的發(fā)展。根據上級的要求,我校從大局出發(fā),從小處著手,對學校的2015年春季學期教育收費等情況進行了自糾自查,情況如下: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學校認真學習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認識到生均公用經費、營養(yǎng)餐撥付款的合理使用的重要性。學校成立了以副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經費自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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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經費整改方案
為認真落實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切實加強全鎮(zhèn)小學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資金發(fā)揮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鎮(zhèn)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根據文教費聯(2015)8號《文山州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對收費檢查中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和馬教發(fā)(2011)33 號《馬關縣教育局關于開展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龍鎮(zhèn)中心學校財務稽核小組成員于2015年1月6、7日和2011年3月4日對全鎮(zhèn)各村中心學校、各完小學校公用經費和貧困學生補助資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發(fā)現了一些問題,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馬關縣財政局文件精神,馬關縣2015年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400元;2011年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400元;2015年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625元;2011年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750元;2015年秋季學期縣財政局、教育局應撥付給都龍鎮(zhèn)中心學校等8所中心學校資金2649675元,實撥2649675萬元,其中公用經費741825元、寄宿生補助金1907850元,資金撥付到位率為100%。2011年春季
學期縣財政局、教育局應撥付給都龍鎮(zhèn)中心學校等8所中心學校資金1729600元,實撥1729600元,其中公用經費601600元、寄宿生補助金1128000元,資金撥付到位率為100%。2015年來,都龍鎮(zhèn)中心學校在教育經費管理使用中,嚴格按照《馬關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管理暫行辦法》和《馬關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要求,對各中心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實行會計中心集中管理,統一核算,分戶記賬。經費使用采用提款報帳的方式到核算中心報賬。寄宿生生活補助金的使用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核、公示及上報,做到專人負責、程序規(guī)范、手續(xù)齊全、檔案資料完整、查閱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鎮(zhèn)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二、存在的問題
通過這次專項檢查發(fā)現,大多數中心學校能夠認真按照教育系統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了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公用經費方面:
1、會計基礎薄弱,記賬不規(guī)范。有的中心學校未設置總賬,有的中心學校所記賬簿該明細的賬務不明細,公用經費與轉移支付賬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學校賬面數出現赤字,將一些日常開支如購買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條無法報賬的
費用采取另換其他發(fā)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資金中心報賬,無形中導致開假發(fā)票,并增加換取發(fā)票所需的稅金及費用。
2、菜單和發(fā)票金額不統一,應以菜單金額為準,但有些校點以發(fā)票金額為準。如果菜單金額與發(fā)票金額不相符,一般應以菜單金額為準或在發(fā)票上寫明實收金額數。
3、某些校點在入學校維修改造項目帳時金額過大(一張單據超過了500元),無法報銷。
4、某些學校在入賬時有一些入賬項目不夠清楚,影響了賬目的規(guī)范操作。
5、在經費使用方向上,計劃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顧,特別是教育教學經費使用不足,影響了教育教學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賬時出錯在原處涂改。
(二)學生生活費方面:
1、采購單簽字人數不足。鎮(zhèn)中心學校要求一張采購單須有5人簽字認可,但某些校點簽字人數不足。
2、校長在采購單右上角簽署意見時應寫上:“同意用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支付”,但大部分校點都簽署為“情況屬實”或“屬實”。
3、某些采購單有涂改,比較凌亂。
4、合計金額很多校點未寫上大寫。
5、入賬時出錯在原處涂改。
6、某些校點采買人員一學期都為村校長、主任,無變化。
7、大部分中心學校寄宿制學生伙食發(fā)票不規(guī)范。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記”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填寫,大多數是補記的,無實際意義;有的伙食采購發(fā)票與伙食日志出現賬賬不符的現象。
8、個別學校存在享受貧困學生補助花名與實際學生數不符的問題。
三、整改措施及意見建議
(一)嚴格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guī)定,加強對全鎮(zhèn)各村中心學校、各完小管賬員的業(yè)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業(yè)務素質,按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杜絕記賬不規(guī)范及開具虛假發(fā)票的現象。鎮(zhèn)中心學校報賬員要及早落實,認真抓好此項工作。(整改時間:2011年3月4日,負責人:黃興政)
(二)根據《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各中心學校的預算外收入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一律上繳縣教育局會計中心專戶管理,嚴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鎮(zhèn)中心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監(jiān)督制度,嚴格要求,定期檢查,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有效管理。(整改時間:2011年3月5日-3月31日,負責人:黃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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